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四篇
第五十条 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制定本单位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五十一条 电梯发生事故时,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专项预案,组织排险抢救,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五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到达现场并视情况作出停止使用电梯的指令,责令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或者作出需要作进一步技术鉴定的决定。
第八章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