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四篇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