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读后感800字600字1000字
出于对自然法则的深刻悟解,老子把适应于“道”的运动,看作是人类政治制度、社会生活以及道德准则都应该遵循的最高准则。具体体现在他政治思想中的即是他鼓吹的“无为之治”和“不言之教”。所谓“无为之治”并不是无所为,而是强调人的社会行为要顺应自然,适用于“道”的运动。具体地讲,就是要求统治者给老百姓宽松的生活和生产的环境,不强作干预,以顺应自然。老百姓在这种怡然自得的生活环境里,无苛政之苦,无重税之忧,自然会感到这种政策的好处,从而达到了“不言之教”的教化作用。
“无为之治”并不是脱离现实的乌托邦,也不是虚渺幻想中架设起来的空中楼阁,它具有现实中施行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最显明的史例就是汉初的黄老无为之治。由于秦王朝的残暴统治和汉楚之争,西汉初期,社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经济凋敝,人口大量减少。《史记·平准书》记载当时“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在这种残破的社会经济状况下,自高祖刘邦开始,实行了黄老的无为之治,采取“与民休息”政策。至文帝时期,更进一步推行“轻摇薄赋”、“约法省禁”政策,使生产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
在老子看来,高明的当政者和领导者应懂得自然之道,顺应人的天性,让下属和百姓各尽其能,各守其职,各得其所,相安无事,而切忌用过多的条规制度来进行强制性约束,否则会适得其反。也就是说,最好的政策应该是“清静无为”的政策。要让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安定大治,就像对待井水一样,搅动得越凶,残渣败叶就越是泛起,水就越是混浊,最好的办法不是去放什么漂白粉之类的,而是停止施加外力,让它自己慢慢平静下来,这样井水就会自然清静了。“无为而治乃大治”,这是老子“无为”论给后人的有益启示。
治国如此,那么治人又该如何呢?要以善,以柔,以刚。
所谓“上善若水”,水至善,至柔,也至刚。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水柔,能变化于无穷,并包容一切;水刚,故可滴水而致石穿。水集“善、柔、刚”于一身,治人也是如此,要善、柔、刚三者并重。
善,并不仅仅只是善良之意,还要与人为善。如果人人都信善,整个社会就将会呈现出一派祥和之气。人人不生恶念,太平盛世将唾手可得。柔,然而不弱,能使心平气和,与“善”所产生的效果不相伯仲。而刚,则是要坚强,持之以恒。只要有恒心与坚强的意志,铁杵难道不能磨成针么?只要能做到“善、柔、刚”,就可以变得信、美、辩、智、博,虽不能成为圣人,也将不远矣。
这是一首对水的颂歌,歌咏的对象是具备像水那样品格的圣人。它以“上善若水”为提纲,指出一个人如要效法自然之道的无私善行,便要做到如水一样谦退守中的至刚、至净、能容、能大的胸襟和气度。
水,具有滋养万物生命的德行,它能使万物得它的利益,而不与万物争利,只要能做到利他的事,就永不推辞地做。但是,它却永远不占据高位,更不会把持要津。
俗语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水,在这个永远不平的物质的人世间,宁愿自居下流,藏污纳垢而包容一切。所以老子形容它“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以成大度能容的美德。因此古人又拿水形成的海洋和土形成的高山写了一幅对联,作为人生修为的格言:“水唯能下方成海,山不矜高自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