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500字600字8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 8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去新华书店买的一本书,我今天是刚开始读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想知道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这本书讲的是,康涅地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蟋蟀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曾经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是的,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邪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