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500字600字8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
在昨天晚上,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完了,我有很多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渥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猫亨利,还遇到了爱他们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功、成名以后,柴斯特觉得自己并不快乐了。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乔治.塞尔登太棒了。他是以一只蟋蟀的身份,以第一人称的语气来展开和描写故事的,就是蟋蟀柴斯特在写自己的日记一样,太美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