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旷工辞退通知书范本 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对员工旷工的处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而第二十五条不属于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 所以,员工因旷工而被辞退的,没有经济补偿(赔偿)。 员工旷工辞退通知书 XXX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