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名言经典语录选 缓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祸。 处难处之事愈宜宽,处难处之人愈宜厚,处至急之事愈宜缓。 论人当节取其长,曲谅其短;做事必先审其害,后计其利。 凡一事而关人终身,纵确见实闻,不可着口;凡一语而伤我长厚,虽闲谈嬉戏,慎勿形言。 上一页1234567891011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