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00字300字400字500字700字800字
时间:2017-01-14 13:56:01 阅读:(332)
一只在康涅狄格乡的蟋蟀他非常喜欢他的故乡,但是他因为他的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它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他在那里认识了老鼠塔克和忠诚亨利猫,还遇到了非常喜欢它的小男孩:玛利欧,也就是他的小主人。蟋蟀柴斯特用它那无比美妙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对他的真挚友情。思念家乡的柴斯特和朋友告了别,又回到了他的故乡康涅狄格。
我喜欢其中的小男孩玛利欧,因为他在蟋蟀在的一段时间里非常爱护小蟋蟀。
任何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永远记住那只名叫柴特斯的蟋蟀,记得它那有美妙有嘹亮的歌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_8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去新华书店买的一本书,我今天是刚开始读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想知道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这本书讲的是,康涅地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蟋蟀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